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 乃召与戏。 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 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 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 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 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 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... 更多 >>